上海三毛(600689):子公司訴訟事項的進展
B 900922三毛B股
上海三毛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子公司訴訟事項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一審判決
所處當事人地位:全資子公司上海三聯紡織印染有限公司為
本案被告
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本次公告的訴訟進展
為一審民事判決結果,上海三聯紡織印染有限公司將在時限內提起上訴。
上海三毛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0年8月22日發布《關于全資子公司涉及訴訟事項的公告》(公告編號:
臨2020-038),披露上海北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訴本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三聯紡織印染有限公司土地租賃合同糾紛案的基本情況及訴訟請求等。(詳見公司于2020年8月22日披露于《上海證券報》、《香港文匯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相關公告)
一、訴訟基本情況
2020年8月,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三聯紡織印染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上海北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土地租賃合同糾紛為由提起訴訟,請求三聯印染公司返還位于浦東新區高科西路3019地塊(房產登記簿記載地址:北蔡鎮北川公路2590號)內約6.076畝土地,并支付至實際返還土地之日止的場地占有所用費。
二、本次訴訟判決情況
2022年2月14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案號為:(2020)滬0115民初58679號)。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就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內容如下:
“一、被告上海三聯紡織印染有限公司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返還原告上海北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租用的上海市浦東新區高科西路2991號內約6.076畝土地及地上第14、18、29幢房屋;同時,原告上海北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被告上海三聯紡織印染有限公司房屋補償款1,346萬元;
二、被告上海三聯紡織印染有限公司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支付原告上海北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土地使用費(自2020年4月1日起至實際返還土地之日止,按照每年607,600元的標準計算)。
如果未按判決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錢給付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及相關司法解釋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3,296元,由被告上海三聯紡織印染有限公司負擔;評估費35,699元,由原、被告各半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p>
三、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等的影響
本次公告的訴訟進展為一審民事判決結果,本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三聯紡織印染有限公司將在時限內提起上訴,本公司將根據訴訟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上海證券報》、《香港文匯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備查文件
1、《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20)滬0115民初5867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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